12月1日,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一届三次会议在办公楼南楼210会议室召开。基金会理事长、党委副书记宋淑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基金会副理事长、党委委员、副校长胡波主持会议。基金会全体理事、监事,秘书处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宋淑平传达了《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慈善组织登记和认定工作的通知》,并对《滨州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的修改作出说明。他指出,基金会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后,不仅将为基金会标明“慈善组织”属性,而且将为基金会加强自身建设、拓展捐赠业务、提升社会形象提供重要途径,对规范基金会的慈善活动、促进我校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滨州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的修改,更加符合《慈善法》的规定和国家深化社会组织改革的要求,同时也加强了党的领导和党组织建设,进一步理清了基金会工作的思路和举措,优化了基金会运行机制,有利于教育发展基金会更好地开展工作。
胡波强调,全体理事、监事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为理事会的发展出谋划策,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共同把基金会建设好。基金会秘书处要强化项目规范运作,做好各类项目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要认真筹备各项材料,全力做好慈善组织认定的申请工作;要开拓创新,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
会上,经投票表决,全体理事一致同意基金会按照省民政厅关于慈善组织登记和认定的工作要求申请认定慈善组织,并全票通过了《滨州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修订案)》;与会人员还听取了基金会财务管理情况报告和学生奖励、资助情况报告。